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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法的渊源

行政法的渊源

名称

制定机关(高频疑问)

例举

备注  

宪法

全国人大

  

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法律

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

《XX》,如《立法

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企业所得税法》

效力层级仅次于宪法,不得与宪法相冲突  

一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

《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复议法》《公司法》

法律

【注意】法律保留原则。比如,根据《立法法》第8条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2017年多选题】  

行政法规

国务院

《XX条例

《XX细则

《XX规定

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高于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  

行政规章

【2014年多选题】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XX办法》《XX规则

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地方规章

部分地方人民政府

  

名称

制定机关(高频疑问)

备注

地方性法规

部分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如《XX省XX条例》

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权力机关

自治区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报省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358人看过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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