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财税问答】-36-集成电路企业可抵扣进项税加计递减15%?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一下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扣应纳增值税额(以下简称加计递减政策),对适用加计递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采取清单管理,具体适用条件、管理方式和企业清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

政策依据:《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
11003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4)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