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财税问答】-35-销售机器设备,同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安装服务,可按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吗?

问题:销售机器设备,同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安装服务,可按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吗?


解答:
一、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选择安装服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机器设备销售给甲方后,又交给机器设备销售企业负责安装,可将此机器设备的销售视为“甲供,机器设备销售企业提供的安装服务也可视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装服务,也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这种情形下又分为两种情况:
1、纳税人未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应按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确定其适用税目和税率
2、纳税人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同样也可以将此机器设备视为“甲供”的机器设备,将纳税人提供的安装服务视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政策依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8月)
767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3)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