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持有阶段——转增资本的税务处理
| 企业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
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1、视同股息红利收入——免企业所得税;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连续满12 个月及以上,免,否则不免;
| 1、视同股息红利收入, 按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 2、增加股东投资的计税基础 |
以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1、不视同股息红利收入; 2、不增加股东投资的计税基础 | 1、股份制企业: 用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 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 不征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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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