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被告
情形
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
维持原行政行为
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维-共
改变原行政行为,对复议决定不服(需改变处理结果)
复议机关
改-复
知识点提示:
1.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包括确认无效、确认违法等改变结果的行为,但不包括违反法定程序确认的违法。
2.既有维持又有改变,作出原行政行为机关与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加油
学习oxygen发表于2023-04-18 14:18:12
1年前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加油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