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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在起点】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取回权
贝拉
【多选题】
甲企业于2021年9月1日向乙企业购买一批货物,约定货到付款。乙企业于2021年9月5日发货,在运输途中,乙企业得知甲企业被受理了破产申请,但是乙企业没有及时表示取回货物。在货物到达甲企业后,甲无力支付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企业可以通过管理人行使取回权
B.乙企业不可以行使取回权
C.管理人收到货物,只是处于保管人地位
D.乙企业只能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
E.乙企业的债权应优先受偿
512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3)
oxygen
BD
1年前
喝点快乐
BD
1年前
贝拉
考察知识点
取回权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
只有在途标的物并且尚未收到全部买卖价款,出卖人就可以行使取回权,本题出卖人乙企业没有在运输途中行使取回权,那么当则在标的物到达买受人甲企业时,就丧失了取回权。乙企业的债权属于普通债权,不能优先受偿。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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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