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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继续教育

扣除范围:

学历(学位) 继续教育支出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

扣除标准:

1. 境内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400元/月,最长不超过48个月(定额扣除);

2.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的年度,3600元/年(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

1.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本人扣除,或个人接受本科(含)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2.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本人扣除。

注意事项: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政策依据

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

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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