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圈子首页
社区首页
《延考必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民事权利的变更
贝拉
【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权利内容变更的是( )。
A.甲在自己所有的玉石上进行加工雕琢
B.乙将自己享有的抵押权顺位往后顺延
C.丙放弃了自己的抵押权
D.丁因债务人提起诉讼时效抗辩而使得自己的债权沦为自然债权
795人看过
2年前
全部评论(2)
花甲年少
A
2年前
贝拉
考察知识点
民事权利的取得、变更和消灭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权利内容的变更。权利的变更,是指权利的内容、效力于存续期间发生变化的情形。包括权利内容的变更和权利效力的变更。权利内容的变更包括的情形有:所有权因添附而扩大、因标的物部分灭失而缩小、债权因部分清偿而缩小,所有权因标的物的出租或者抵押而产生负担从而变得不再圆满、无息债权变为有息债权等。权利效力的变更,是指权利源自法律所赋之强制性作用力的增、减变化。如原本具备公力救济请求权的债权因债务人行使诉讼时效之永久抗辩权而成为自然债权、抵押权顺位的变化等。所以,只有选项A属于权利内容的变更。
2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已显示全部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