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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为他人运输货物,为什么一个9%税率,一个6%税率呢?


财税【2016】36号文
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关于“无运输工具承运服务”和“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解释。

交办运【2016】115号文:
无车承运人依托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搭建物流信息平台,通过管理和组织模式的创新,集约整合和科学调度车辆、站场、货源等零散物流资源,能够有效提升运输组织效率,优化物流市场格局,推动货运物流行业转型升级。
目前,我国无车承运人的发展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在全国范围内有条件开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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