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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考必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行政强制执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3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
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3、执行标的灭失的;
4、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5、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多选题】下列情形中,需要中止执行的有( )。
A.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B.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C.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D.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E.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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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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