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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考必练》税法一:进项税抵扣的特殊规定-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
贝拉
【单选题】
(2020年)某生产性服务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条件。2021年10月销售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5万元;购进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票发票上注明税额13万元,其中10%的服务用于简易计税项目;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为3万元。假设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申报抵扣。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7.70
B.8.55
C.9.13
D.10.30
1044人看过
2年前
全部评论(4)
安然的小屋
2年前
嘟嘟姐
2年前
oxygen
C
2年前
贝拉
考察知识点
进项税额抵扣的特殊规定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期可加计抵减额=3+13×(1-10%)×10%=4.17(万元)
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25-13×(1-10%)-4.17=9.13(万元)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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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