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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延考必练: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贝拉
【单选题】甲找乙借钱,将自己的“浪琴”牌手表质押给乙。乙将手表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在佩戴期间,不小心丢失该手表。该手表被交给失物招领处,经过1年的公告无人认领。失物招领处遂将该手表进行拍卖,丁经过拍卖取得该手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的所有权绝对消灭
B.乙继受取得质权
C.丙继受取得所有权
D.丁原始取得所有权
690人看过
2年前
全部评论(4)
飞翔的企鹅
b
2年前
安然的小屋
2年前
oxygen
B
2年前
贝拉
考察知识点
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变动。物权的绝对消灭,是指物权不但与原权利人相分离,而且在客观上不复存在。本题中手表客观上仍存在。所以选项A错误。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有的权利而取得物权。乙基于所有权人甲的意思表示取得质权。所以选项B正确。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包括先占、生产、无主物和罚没物的法定归属、善意取得、没收等。丙是善意取得手表,是原始取得。所以选项C错误。丁通过拍卖取得属于继受取得。所以选项D错误。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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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