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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项目里的绩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按照劳务费所得计算,还是合并工资一起计算?


【专家回复】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取得绩效奖的人员,如果受雇于公司,是公司员工,应将绩效奖并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取得绩效奖的人员,如果和公司不存在雇佣关系,属于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向公司提供劳务的,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缴其个税。


【政策依据】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 号):十九、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12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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