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折旧优惠:
一、一般性加速折旧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可采用一般性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是指: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二、特殊性加速折旧
行业 | 折旧税收政策 | ||
制造业 | 一般企业 | 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 |
小型微利企业 | 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 (1)单位价值≤100万元的,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税前扣除; (2)单位价值>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 ||
所有行业 | 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 | (1)单位价值≤100万元的,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税前扣除; (2)单位价值>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 |
在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 12月 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 (1)单位价值≤500万元的,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税前扣除; (2)单位价值>5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 ||
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5000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税前扣除 | |||
【注意1】上述政策中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
企业的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注意2】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注意3】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
【注意4】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的规定是针对单个固定资产而言;单个固定资产未选择享受的,不影响其他固定资产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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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