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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实务》以企业所得税为主的综合题 (常见考核要求及应试策略)

常见考核要求

1.扼要指出存在的影响纳税的问题,作出账务调整分录;

2.正确计算××年应补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并作出补税的相关分录


应试策略

1.对于可能涉及到的业务做到心中有数,分清难度系数,哪些属于必须得分的;哪些属于有一定难度,经过努力可以得分的;哪些业务应该考虑放弃的;

2.根据情况安排时间,做到有舍有得;

3.做好判断——纳税调整还是调账?纳税调整填写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账影响会计利润,影响主表的利润数字。


考前需要做的准备

关键点

考核概率

策略

一、收入类

1.收入不入账

……

二、扣除类


考核点

(一)收入方面

(二)扣除方面

(三)资产的账务、税务处理

(四)税收优惠

(五)亏损弥补

(六)与企业所得税审核有关的问题

(七)纳税申报表

2859人看过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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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扣除方面

1.工资及三项经费的纳税调整;


2.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保险费;


3.借款费用

1)区分哪些利息支出应该资本化,哪些利息支出应该费用化;

2)利息支出——限额扣除,超出部分,纳税调增;

3)罚息、加息允许在税前扣除;

4)资本的利息不能在税前扣除;

5)特别纳税调整中的资本弱化问题: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4.业务招待费

1)按孰小原则扣除——发生额的60%与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中较小的一方扣除;

2)在综合题中,一定要先确定销售(营业)收入,再对业务招待费进行纳税调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暂时性差异,可能调增,可能调减;

2)在综合题中,一定要先确定销售(营业)收入,再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进行纳税调整

3)注意比例:15%、30%——化妆品制造和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30%


6.佣金和手续费

1)注意税前扣除限额

保险企业:18%(可以结转);向境外销售房地产:10%;其他企业:5%;

2)支付方式:企业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支付的佣金和手续费,必须转账支付;向个人支付的:可以以现金方式,但需要有合法的凭证;

3)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7.公益性捐赠支出

1)公益性捐赠的界定,不符合规定的捐赠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除另有规定外,直接捐赠不能在税前扣除

2)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据实扣除

3)税前扣除标准——利润总额12%;超过标准的捐赠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但可结转以后3年扣除——先扣以前年度,再扣当年

考试中,注意哪些账务处理错误,需要调账——影响会计利润——影响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哪些是会计与税法差异,不需要调账,不影响会计利润

4)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8.税前不得扣除项目


9.特别注意

1)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损失、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违约金、罚息、诉讼赔偿可以在税前扣除;

2)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得扣除;

3)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9.扣除方面容易出现纳税调减的项目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其他75%

a.委托研发按实际发生额的80%

b.委托境外研发允许加计扣除

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按规定加计扣除。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

c.不得加计扣除的行业和活动

2)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

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4)职工教育经费

2年前

一、收入方面

1.收入不入账:3+3

判断

处理

会计利润

应纳税所得额

涉及的税种

账务处理出现错误

调账时:注意当年错账以及跨年度错账调整方式的不同

①收入

②成本费用

③税金

①通过影响会计利润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②影响销售(营业)收入进而影响业务招待费、广宣费用的税前扣除;

③影响会计利润,进而影响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

增值税(及消费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


2.推迟收入入账时间

1)流转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会计上收入确认时间

2)掌握不同结算方式下,收入的确认时间;尤其注意是否属于真正的分期收款、预收账款等结算方式;

3)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合同约定的应付日期确认收入。在应付当天,无论是否收到,都要确认收入;

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4)向境外支付款项时,注意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流转税等问题。

3.视同销售

1)如果其账务处理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则无须调账,只需要做纳税调整——注意3步调整;

2)视同销售收入影响销售(营业)收入

3)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增值税视同销售。


4.投资收益

包括股权投资收益与债权投资收益。注意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的规定(国债转让差价不免税)、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的规定;

长期股权投资对外投资收回或转让收入的税收政策。


5.政府补助

1)不征税收入的范围,对于企业而言,尤其要注意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条件;

2)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税前不得扣除;

3)政府补助的税会差异及纳税调整。


6.即征即退的增值税

1)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其他: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7.收入方面最可能出现的纳税调减

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

2)国债利息收入;

3)技术转让所得(注意增值税政策);

4)减计收入。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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