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一般企业与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小微企业(含个体户)的不同
1、一般企业享受增量留抵退税的条件比制造业等纳税人更为严格,主要体现在第一个条件上;
(1)一般企业: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制造业等:无第一条要求;
2、一般企业在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时需要打六折计算;
3、一般企业只允许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不允许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留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三、留抵退税对城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税(征)依据的影响
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四、注意留抵退税与免抵退税、免退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的关系。
五、骗取留抵退税的方式及相应处理
1、隐瞒收入——补提销项税额、补企业所得税;滞纳金(若有)、罚款
2、延期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观故意还是非主观故意?补提销项税额;滞纳金(若有)、罚款(故意)
3、销售税率适用错误——主观故意还是非主观故意?补提销项税额;滞纳金(若有)、罚款(故意)
4、取得虚开专票一善意还是非善意?
5、进项税额应该转出未转出——主观故意还是非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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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