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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琼斯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 为( )天
小花猫喵喵
琼斯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21年3月6日来华,12月20日离
开。期间琼斯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琼斯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
为( )天。
A.282
B.283
C.284
D.285
927人看过
2年前
全部评论(6)
嘟嘟姐
2年前
嘟嘟姐
加油,愿你早日拿到证书
2年前
嘟嘟姐
B
2年前
oxygen
B
2年前
贝拉
X学习啦
2年前
小花猫喵喵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
按照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3月6日、6月8日、6月14日和12月20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中国境内
实际工作天数=25.5+30+31+(7.5+16.5)+31+31+30+31+30+19.5=283(天) 【提示】区分判定境内工作天数和居住
天数。 个人取得归属于中国境内(以下称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境内工
作期间按照个人在境内工作天数计算,包括其在境内的实际工作日以及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境外享受的公休
假、个人休假、接受培训的天数。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
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 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
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
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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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