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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搏一搏】税法二:个人所得税综合汇算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汇算清缴内容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一般经历两个环节:
一、预扣预缴:扣缴义务人在当年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二、汇算清缴:符合条件的,在次年3月1日~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021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的计算
    2021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1年已预缴税额


1、综合所得收入额
(1)工资、薪金收入额=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2)劳务报酬收入额=收入×(1-20%)
(3)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收入×(1-20%)
(4)稿酬收入额=收入×(1-20%)×70%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时,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减免税额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孰高值确定减免税额。


2、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以纳税人一个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不完的,不可以结转扣除。
(2)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单选题】境内居民个人刘某2021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为15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为8800元,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为24000元,无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捐赠支出,假设2021年已预缴税额为826元。则2021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为( )元。
A.1100
B.1074
C.2374
D.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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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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