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朋友们,
我想请问一下新购进设备一次性扣除的相关问题。题目来源于2021年应试指南税法二,我的分析如下所示,请大佬指出不正确的地方:1、该企业在七月购置了专用设备,这个应该是符合一次性扣除政策的,也就是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应该调减70万元;
2、折旧额为70/10X5/12=2.92万元,这个折旧由于企业未计提(已知),那么这个折旧会影响会计利润,使会计利润减少2.92万元;
3、一次性扣除政策会导致税会差异,会计通过折旧来扣除70万元,税法直接将70万元计入成本费用扣除,也就是说会计实际上已经扣了2.92,最终还需调减应纳税所得额(70-2.92)=67.08万元;
疑问点:
1、答案解析如图二所示,在会计利润的处理上减少了2.92,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并未调减67.08万元;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