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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突重围】+通过“预交增值税”科目核算的四种情形

通过“预交增值税”科目核算的四种情形


建筑业

收到预收款时、跨地级市提供建筑服务

不动产经营租赁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局预缴

销售不动产

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

收到预收款时

【多选题】需要通过“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核算的情形包括( )。

  A.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

  B.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C.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D.7月15日预缴7月1日至15日的应纳增值税

  E.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收到预收款时






923人看过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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