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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企业所得税规定,下列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意设计活动的有( )。






1084人看过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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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

3年前

【点评】本题考查加计扣除优惠。研究费用加计扣除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下面内容要掌握:

1.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1)自201811日至20231231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1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1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3)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1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1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3.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4.委托外部研发

委托境内的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含开展)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委托境外的外部机构:

a.委托境外研发费用=费用实际发生额×80

b.委托境外研发费用=费用实际发生额×80%≤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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