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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减征与免征优惠---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
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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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1)技术转让收入
  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
  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
非技术性收入
  【
注意】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可计入技术转让收入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是指
转让方为使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投入使用、实现产业化而提供的必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产生的收入,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与该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与该技术转让项目收入一并收取价款。
  (2)技术转让成本
  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
  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按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
  (3)相关税费
  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
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

  5.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情形
  (1)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居民企业取得
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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