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项预提(应付)费用计税成本的确认
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但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除外:
(1)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2)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
(3)应向政府上缴但尚未上缴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
物业完善费用是指按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