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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猫喵喵
根据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收取的下列款项中,不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的有( )。
A.
未逾期的啤酒包装物押金
B.
逾期的黄酒包装物押金
C.
销售白酒时收到未逾期的包装物押金
D.
逾期的高档化妆品包装物押金
E.
单独核算收取一年以内且未逾期的卷烟包装物押金
1342人看过
3年前
全部评论(8)
嘟嘟姐
3年前
嘟嘟姐
逢考必过
3年前
小花猫喵喵
3年前
小花猫喵喵
3年前
安然的小屋
3年前
倾城月光
ABE
3年前
小花猫喵喵
参考解析:
啤酒和黄酒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押金不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白酒的包装物押金收到时就要并入销售额,无需等到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押金时并入销售额;逾期的高档化妆品包装物押金,应计入计税依据;单独核算收取一年以内,且未逾期的卷烟包装物押金,不计入计税依据中。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关于包装物押金的计税问题,很多考生容易混淆,此处做一个小结:
(1)一般货物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征税,应在逾期或超过一年以上仍不退还时计征增值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的货物还应计征消费税。
(2)对于除啤酒、黄酒之外的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在收取的当时就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逾期时不再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退还押金时也不再退还已经交过的增值税及消费税。
(3)对于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因为啤酒、黄酒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所以在收取押金的时候不计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逾期不退回时确认收入,计征增值税但不征消费税。
3年前
小花猫喵喵
【参考答案】:
ABE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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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