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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

  知识点:不得扣除的项目(★★★)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
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
税款
  3.税收
滞纳金
  4.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
非广告性质支出
  7.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
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10.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为投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
  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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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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