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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二班】财法突击队练习:债权人会议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贝拉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
A.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B.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C.批准重整计划
D.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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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
全部评论(5)
月落日出
B
3年前
Hbxiii
B
3年前
贝拉
考察知识点
债权人会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核査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选项A、D是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选项C是法院的权利。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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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