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我们每天都要接触的,是纳税人在买卖业务,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离不开的存在,但你真的懂发票么?
发票,是所有公司及个人都会接触到的,也是作为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证据之一,常见的发票有哪些种类呢?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真实交易的业务,这4种情形也不能开专票,只能开普票,切记: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发生应税行为的。
2、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部分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普票只有名称、没有纳税号、开票信息不齐的,都不能再报销了!
除了这些,还有哪些费用发票也不能再报销?
1、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报销!
2、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相符,如没有购进直接虚开,不能报销!
3、收到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4、收到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发票,不能报销!如盖章错误(盖得财务章或是公章)、盖章模糊或未盖发票专用章等。不能报销!
5、发票适用税率错误的,不能报销!
6、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开票必须备注,否则不能报销!
7、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出租车发票,不能报销。
8、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不能报销!
9、品名笼统的名称内容没有具体明细,不能报销!
10、收到发票附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的,不能报销。
11、成品油发票没有“成品油”这三个字;“单位栏”“数量”栏填错;不通开票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统统不能报销!
想要查询发票真假,可以直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新系统开具的专票、普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电子普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不可以。
没有时间限制,符合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即可开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因此,可将已取得的发票退回销售方,并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购买方取得专票已抵扣的,可在发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根据相关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票已抵扣的,由购买方根据问题4处理后,销售方可开红字发票,需要将红字专票对应的联次(发票及抵扣联)交给购买方。
注意:其他情形,并未做明确规定的,应与《信息表》保持一致,销售方开具《信息表》的,红字发票不需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开具《信息表》的,红字发票需交给购买方。
根据相关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业务交易的,应当按征收率开票;转登记日前已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专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专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局申请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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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