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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会知识点】土增税 扣除项目(一)销售新房及建筑物

共五项扣除:地、开、费、税、利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考虑配比)

  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2)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等。

  【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1925人看过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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