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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十里桃林】消费税征(免、退)税的特殊规定 (三)超豪华小汽车

(一)纳税环节及纳税人:零售环节,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

  1.超豪华小汽车: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2.超豪华小汽车是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

 3.目前双环节缴纳消费税的只有两种(还有卷烟)。

 

(二)税率:10%

 

(三)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计算:

  1.零售业纳税人销售超豪华小汽车:应纳税额=零售环节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

  2.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10%)



4071人看过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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