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一)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四)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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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十里桃林】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三)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