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类型 | 税务行政行为 | 具体范围 |
必经复议 |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 (1)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 |
选择复议 | 1.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 — |
2.发票管理行为 | 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 |
3.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 税收保全措施包括:税务机关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扣押、查封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纳税人的存款中扣缴税款;变卖、拍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 |
4.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 (1)罚款 | |
5.税务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 (1)颁发税务登记证 | |
6.税务机关作出的资格认定行为 | — | |
7.税务机关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 — | |
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 — | |
9.税务机关作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 — | |
10.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 — | |
11.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 |
九、代理税务行政复议的基本前提与操作规范
(一)代理税务行政复议的基本前提(参考教材p515)
1.税收行政复议是解决税收争议的途径。
2.分析引起税收争议的焦点。
3.分析代理税务行政复议的风险。
代理税务行政复议的风险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有关税收争议资料的合法性与可信程度。
(2)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有明显的缺陷和不足,而主管税务机关的领导和具体执行人员,不能客观分析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纠正,不能正确处理维护税务机关的执法权威与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合法权益的关系,也会人为地增加困难,甚至功亏一篑。
(3)税务师在决定受托代理之前,对产生税收争议的前因后果未加详细的调查分析而盲目代理,或者由于代理解决税收争议的方式及策略方面的失误也会无功而返。
(二)代理税务行政复议的操作规范
项目 | 操作要点 |
确定代理复议操作要点 | (1)了解分析税收争议双方的基本情况 |
代理复议申请操作要点 | (1)税务师制作《复议申请书》,应认真填写各个栏目的内容,简单清晰地表达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针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持有异议的论据并进行充分的论证 |
(3)在法定的申请期限内,如因不可抗力而延误申请,税务师应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延长复议申请期限 | |
代理复议审理 | (1)在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下,被申请人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向复议机关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为支持原具体行政行为提供事实和法律方面的辩护 |
复议决定后的代理策略 | (1)在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时,意味着对代理复议的请求给予否认,该项税务代理未能达到预期的目的,税务师应作客观冷静的分析 |
4年前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