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纳税义务人
概念 | 指在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 ||
纳税义务人 | 批准用地 | ①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 | 建设用地人为纳税人 |
②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 | 用地申请人为纳税人 | ||
未经批准用地 | 实际用地人为纳税人 |
七、纳税申报、退税管理
申报地点 | 耕地所在地 |
申报时间 | 纳税人占用耕地,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 |
退税管理 | ①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
4年前
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 | 经批准 | 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 | |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 | 实际占用耕地的当日 | ||
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的 | 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认定损毁耕地的当日 | ||
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 | 经批准 | 为纳税人收到批准文件的当日 | |
未经批准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的当日 |
4年前
免税 |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等。 |
减半征收 |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 |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耕地占用税。 | |
减按2元/平方米 |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航道、港口、水利工程占用耕地 |
4年前
计税依据 | ①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单位税额:采用地区差别幅度单位税额(5~50元) | |
基本农田 | 占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的耕地,应按适用税额加按150%征收 |
非基本农田 | 在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适用税额,但提高的部分不得超过确定税额50%。 |
计税公式 | ①应纳税额=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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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赢金币】下列工程占用耕地,可减征耕地占用税的是?
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