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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分享】涉税服务实务 第四章 涉税会计核算 基本科目设置

基本科目设置  

(一)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1)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
(2)教育费附加、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矿产资源补偿费

不在“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不需要预计缴纳的税金: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契税

印花税

需要预计通过应交税费”核算;不需要预计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1602人看过 4年前

全部评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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