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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分享】税法二 个人所得税 特殊情形(二)取得股权、投资等所得的特殊规定


1.个人取得股权激励的计税方法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规定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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