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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分享】税法二 个人所得税 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

范围

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的

暂免征收

超过1万元的

全额征收

提示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纳税

排除

①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②房屋产权人将房屋无偿赠送给他人,他人因取得受赠房屋而取得的受赠收入(属于特定情形的)

计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无扣除项目)

1465人看过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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