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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分享】涉税服务实务 增值税 视同销售

一、视同销售货物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1573人看过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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