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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分享】税法二 企业所得税 资产损失扣除政策

资产损失扣除政策

项目

规定

现金短缺

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现金损失税前扣除。

存款损失

吸收存款职能的机构,因该机构依法破产、清算,或者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等原因,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作为存款损失计算扣除。

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①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
②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
③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④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
⑤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

1559人看过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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