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不动产租赁业务。2020年4月主要经营业务如下:
(1)整体出售一幢位于南京市的青年公寓,总含税价款为10000万元,本月无其他经营收入。
(2)该公司转让时,青年公寓重置成本为8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80%。
(3)该公寓楼于2017年4月购进用于经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6000万元,税额660万元,价税合计6660万元;在办理产权过户时,缴纳契税240万元,取得契税完税凭证。转让前累计发生装修支出200万元。
(4)本月从本市租入一幢办公楼,合同约定每月含税租金为2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租入的办公楼90%用于办公,10%用于职工食堂。
(5)本月从本市乙公司购入办公材料40万元,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
(6)为支持湖北省经济复苏,本月从武汉市丙公司采购公寓床品50万元,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
(7)本月月初增值税留抵税额为100万元。地方教育附加允许计算扣除。
4、该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万元。
A.99.08
B.16.57
C.19.88
D.16.80
求助: 为什么我算的是99.08元,答案却是19.88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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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