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出口退税的业务请教
请教出口退税业务大神:有户纳税人只有外销,没有内销,生产原料部分是自产,部分是购入(取得进项税的专票),还有一部分是从个人手中收购的中药材,有收购凭证。纳税人申请出口退税时,1.计算免抵退税额时,从出口离岸价中将免税农产品当期耗用原料剔除.2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按照10%自行计算的)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样操作正确吗?举例是这样:某增值税纳税人,无内销,只有外销。出口退税率13%。2021年7月购进免税农产品,100万元,有收购发票。本期全部领用。购入其他原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进项税52万元已认证。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500万元人民币。
纳税人计算过程:1.应纳税额=内销销项税0万元-(52万元+10万元)=-62万元
2.免抵退税额=500*13%=65万元
3.应退税额=62万元
4.免抵税额=3万元
我的计算过程:1.应纳税额=内销销项税0万元-52万元=-52万元
2.免抵退税额=(500-100)*13%=42万元
3.应退税额=42万元
4.免抵税额=10万元
请教各位,我的算法对吗?
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