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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616***7066
某环境污染治理企业转让污染治理专利技术,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
2000
万元,同时出售污染治理设备,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
500
万元。转让专利技术的成本为
600
万元,相应的进项税额为
80
万元,污染治理设备的成本为
400
万元。技术转让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000-600)-500]*50%*25%=112.5(万元),请问
技术转让所得为什么不减去转出的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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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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