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
P107教材原文: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底,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原文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原政策: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新政策: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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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