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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
  P107教材原文:自202051日至202312月底,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原文
  自202051日至202312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原政策: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新政策: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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