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实务 增值税金融服务6%
金融服务6%
1.贷款服务: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
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金融商品:保本:按贷款利息缴纳增值税,非保本:不征收。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
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3.保险服务: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4.金融商品转让:
纳税人购入资管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征收;未持有至到期,转让:差额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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