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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 交通运输服务

快乐的一天 二星青藤勋章
交通运输服务
(1)出租公司收取的出租车管理费,属于“陆路运输服务”;
(2)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属于“文化体育服务”;
(3)程租、期租、湿租属于“交通运输服务”,光租、干租属于“有形动
产租赁服务”;
(4)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属于
“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
(5)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逾期票证收入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6)运输工具舱位承包、舱位互换业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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