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可以”撤销、“应当”撤销和“不得”撤销的情形
分类
法定情形
赔不赔
效力
应当撤销
相对人以欺诈或胁迫手段取得行政许可【2012、2015、2016年单选】
不赔偿
自成立时起丧失效力【2019单选】
可以撤销
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②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④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⑤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主要是行政主体违法作出)
赔偿
【注意】行政许可具有上述情形,但撤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时,不得撤销。
5年前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5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