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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法律——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快乐的一天 二星青藤勋章

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情形

时间

溯及力

损失

无效

重大且明显违法

自始不发生效力

追溯

赔偿

撤销

合法要件有瑕疵;行为明显不当

撤销时失效

追溯

行政主体过错:赔偿
相对人过错:不赔偿

废止(撤回)

法条已变;情况已变;结果实现

废止时失效

不可追溯

补偿

  【注意】撤销与废止(撤回)的根本区别是:撤销是行政行为成立时即有瑕疵;而行政行为的废止(撤回)则是行政行为成立时本无瑕疵

1450人看过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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