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第十四章 非流动负债 28

知识点:租赁特殊业务的处理


  一、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作出该选择的,承租人应当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当期损益。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承租人的受益模式的承租人应当采用该方法
  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承租人的受益模式的,承租人应当采用该方法。

  (一)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作出采用简化会计处理的选择。如果
承租人对某类租赁资产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的选择,未来该类资产下所有的短期租赁应采用简化会计处理。
  按照简化会计处理的短期租赁发生租赁变更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租赁期发生变化的,承租人应当将其视为一项新租赁,重新按照上述原则判断该项新租赁是否可以选择简化会计处理。

  (二)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承租人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价值进行评估,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作出简化会计处理选择。但是,如果承租人已经或者预期要把相关资产进行转租赁,则不能将原租赁按照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会计处理。
  【教师提示】低价值资产租赁的标准应该是一个绝对金额,即仅与资产全新状态下的绝对价值有关,不受承租人规模、性质等影响,也不考虑该资产对于承租人或相关租赁交易的重要性。常见的低价值资产的例子包括平板电脑、普通办公家具、电话等小型资产。
  符合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也并不代表承租人若采取购入方式取得该资产时该资产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二、租赁业务特殊情况
  (一)转租赁
  转租情况下,原租赁合同和转租赁合同通常都是单独协商的交易对手也是不同的企业。转租出租人对原租赁合同和转租赁合同分別根据承租人和出租人会计处理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承租人在对转租赁进行分类时,转租出租人应基于原租赁中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租赁资产(如作为租赁对象的不动产或设备)进行分类。原租赁资产不归转租出租人所有,原租赁资产也未计入其资产负债表。因此,转租出租人应基于其控制的资产(即使用权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转租出租人作为承租人已采用简化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将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二)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1.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处理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承租人应当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2.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处理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承租人应当按照有关租赁分拆的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按照有关租赁期的规定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变更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承租人应当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承租人应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承租人应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租赁变更,承租人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售后租回交易
  1.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
  卖方兼承租人应当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买方兼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买方兼出租人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章规定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企业应当进行以下调整:
  (1)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
  (2)销售对价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买方兼出租人向卖方兼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
  同时,承租人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在进行上述调整时.企业应当按以下二者中较易确定者进行:
  (1)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异;
  (2)合同付款额的现值与按市场租金计算的付款额的现值的差异。

  2.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处理

交易方

转让资产的处理

收付现金的处理

卖方兼承租人

不终止确认所转让的资产

收到的现金作为金融负债

买方兼出租人

不确认被转让资产

将支付的现金作为金融资产

2275人看过 5年前

全部评论(4)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