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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大神给解答下

2、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2.97 B.3.00   C.1.20 D.1.17

【答案】
C
【解析】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60×5%-120×5%×30%=1.2(万元)


求助各位大神,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60×5%-(120+2/1.09)×5%×30%=1.17(万元)为什么不是这样计算?运费2万元为什么不加入外购素板的成本中?

991人看过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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