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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加工企业自产钢结构用于新厂房基建
乘风破浪
各位前辈,老师,向大家咨询一下,我公司是钢结构生产加工企业,原材料向国内十大钢厂采购,加工生产销售给上市企业,目前,公司扩大经营,筹建新厂房,关于税务筹划有困惑向大家咨询。
一种就是由承建商包工包料,我公司加工,显然承建商是要加税点;一种是我公司自产钢结构用于新厂房,是按视同销售处理吗?会不会影响后期税负率?对新厂房固定资产有没有影响?考虑后期需要融资贷款需要固定资产抵押;综合考虑,用哪种方案更省税,还不影响后期固定资产融资贷款?有具体税法条例指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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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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