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分公司注销,新设子公司,业务转移的涉税及会计处理
简化描述:母公司甲、分公司A 、新设子公司B(以上3家公司全在同一地区,受同一税务局管辖;受一些因素现在要将分公司业务全部转移到新设的B子公司里,同时注销分公司A) 有关公司数据描述:1、分公司A累计盈利2000万、增值税留底较大;但母公司亏损2个亿;且目前分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纳入母公司统一计算分配
问题:计划三个月后注销;现在计划操作;1、提高母公司甲对分公司A的商品售价,减少分公司增值税留底,和利润,避免注销时发生税务清算时产生所得税缴纳的问题
a: 请教各位大神以上操作是否可行;
b;请教分公司注销清算时产生的收益能否合并到母公司里统一计算(母公司亏组足够大),以避免就注销分公司操作而产生的所得税缴纳;或者有哪些税法文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