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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 学习笔记

1.固定资产转让费用和财产保险费准予在税前扣除。

2.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税收滞纳金支出、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均不得税前扣除。


3.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筹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在不低于3年的时间内进行摊销;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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